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关于11宗拟完善手续公共公益项目情况的公示
为规范公共公益项目建设,在发挥其增进民生福祉重要作用的同时,促进其依法有序发展,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密6云区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专班的工作要求拟对密云区两宗公共公益项目进行完善手续。目前11宗公共公益项目已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定。
根据《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要求,经审定会通过的项目,需在政府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3日
公示意见收集联系单位: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密云分局
联系电话:010-61900950
1.冯家峪镇北栅子村养老驿站项目,占地面积346.96平方米,使用主体为北栅子村民委员会,实际用途为养老。
2.冯家峪镇前火岭村公共厕所项目,占地面积59.36平方米,使用主体为前火岭村民委员会,实际用途为公共厕所。
3.巨各庄镇霍各庄村文化大院项目,占地面积2295.09平方米,使用主体为北霍各庄村委会,实际用途为基础文化设施、场所。
4.巨各庄镇金山子村公共浴池项目,占地面积302.75平方米,使用主体为金山子村委会,实际用途为公共洗浴。
5.北庄镇东庄村文化大院项目,占地面积1561.32平方米,使用主体为东庄村委会,实际用途为党员活动、图书室、医务室、书画室。
6.北庄镇杨家堡村党员活动中心项目,占地面积1102.43平方米,使用主体为杨家堡村村委会,实际用途为用于党员活动。
7.大城子镇下栅子村公共厕所项目,占地面积0.17亩,使用主体为下栅子村民委员会,实际用途为公共厕所。
8.溪翁庄镇走马庄村公共厕所项目,占地面积82.21平方米,使用主体为走马庄村民委员会,实际用途为公共厕所。
9.西田各庄镇于家台村阳光浴室项目,占地面积178.71平方米,使用主体为于家台村委会,实际用途为洗浴。
10.密云新城再生水厂项目,位于十里堡镇王各庄村,建设主体为密云区水务局,占地面积95000.26平方米,实际用途为公共设施。
11.大唐煤制天然气管道北京段(古北口—高丽营)3#阀室项目,位于巨各庄镇丰各庄村,占地面积941.65平方米,使用主体为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用于满足北京市天然气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