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关于开展海子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2022-09-09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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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批复》,按照《北京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从本通告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北京市海子水库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海子水库管理范围线为基础,结合土地权属状况,以最高水位线(115m)的界线及堤防、水域岸线等数据预划登记单元范围,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自然资源的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平谷区金海湖镇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平谷分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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