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深(龙华)劳监责〔2022〕D-007号)

2022-09-09龙华政府在线-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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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深(龙华)劳监责〔2022〕D-007号]。本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内容如下: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劳动违法行为:

  你单位拖欠16名员工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工资共计341973.64元,违反了《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以上违法行为有劳动合同、员工工资拖欠表、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依法改正。具体内容如下:补发拖欠工资。

  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改正,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公共服务管理办公室(劳动)(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大浪南路63号1栋302,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0755-22020644)。

  区人力资源局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等规定依法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区人力资源局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本劳动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三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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