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2022-09-15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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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成立于2013年7月15日,批准设立单位为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京编办事[2013]67号),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级次为二级,财政预算代码为192203,适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管理级次为省级,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共分为三个部门,分别为综合管理部、展览展示部、安全保障部。主要职责为承担文化创意产业成果展示、宣传推介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和文化产业政策咨询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7人;无聘用人员;退休人员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981.06万元,比上年减少112.72万元,下降3.6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81.00万元,比上年增加64.52万元,增长2.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80.92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99.04万元,比上年减少67.07万元,下降2.26%,其中:基本支出261.0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0%;项目支出2638.0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0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0.92万元,比上年减少112.79万元,下降3.65%。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核减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9.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98.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1年度决算2898.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5.81万元,下降4.79%。其中:

  “文化和旅游”2021年度决算2898.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45.81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2021年受疫情影响核减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度决算0.0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0.0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万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61.0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20.1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7.74万元、津贴补贴54.38万元、奖金16.64万元、绩效工资53.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8.50万元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9.72万元,包括办公费1.57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27.30万元、邮电费0.56万元、取暖费0.46万元、物业管理费1.22万元、劳务费1.35万元、工会经费3.50万元、福利费2.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0.58万元等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3万元,包括退休费0.93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0.2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22万元。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48万元减少0.4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48万元减少0.48万元。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3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5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7.9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2。

 

  附件:1.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2.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展示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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