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开征求《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意见的通知

2020-06-01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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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北京市公共文化政策“1+3”文件和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要求,推动密云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2020年,密云区将启动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积极探索符合生态涵养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拟制定《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于6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邮件发送至邮箱:mywhk2009@163.com

信函邮寄至:北京市密云区城后街20号215房间

附件:1.《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附件;

2.关于《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解读。


附件:

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宣传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北京市公共文化政策“1+3”文件和北京市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印发的《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长期规划(2019年-2035年)》要求,推动密云区全国文化中心建设,2020年,密云区将启动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积极探索符合生态涵养区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模式。按照《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按照北京市关于建设全国文化中心工作所提出的“一核一城三带两区”建设框架要求,立足生态涵养区的功能定位,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为抓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统一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加快构建覆盖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着力改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条件,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典范之区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加大文化惠民力度,最大限度保障各类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建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研究,突破制约地区文化发展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和路径,努力形成具有密云特色的制度体系和建设模式。到2021年底,建成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先进方向。始终牢固把握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弘扬践行北京精神主题实践活动,着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品位、高质量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引导全社会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

坚持惠及全民。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文化民生,把建设过程作为为群众办实事、使群众得实惠的过程。

坚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区域文化资源作用,采取多种方式,力争把社会资源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文化部门为主导、加强各部门联动、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示范区建设,形成政府、社会、群众共同创建的局面。

坚持开放包容。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广泛吸纳各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经验,补齐短板、加快密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并以建设为契机,充分宣传展示密云的优势和特色,增强密云文化的集聚力和辐射力。

四、工作任务

根据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的要求,我区建设任务共分为九个部分、34项内容、70个指标。

(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4个指标)

1.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下发相关政策文件,设立创建专项经费,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街绩效考核。

2.制定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3.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的要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4.公共文化服务有创新,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二)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14个指标)

1.全区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标。

2.步行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覆盖率100%。

3.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非遗展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设置率100%,100%建成并运行。

4.区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馆以上标准。

5.区级文化馆达到部颁二级馆以上标准。

6.图书馆建设6个指标。即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1.2册;区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次数≧1.1次;人均年增新书≧0.07册;人均到馆次数≧0.6次;可用数字资源100%达标;镇街图书馆指标超过对应指标。

7.镇街综合文化中心2个指标。即设置率100%,建筑面积达到常住人口对应数值,单独设置率100%;综合文化中心用房设置完备率达到100%,室外活动场地完备率80%。

8.村(社区)综合文化室设置率100%,建筑面积100%达到常住人口对应数值,功能齐全。

(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效能(20个指标)

1.完成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已经制定了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全面落实。

2.文化帮扶低收入农户机制完善,效果显著。

3.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效果显著。

4.100%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

5.公共文化设施建立了全面系统的标准规范。

6.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成效显著。

7.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服务方式创新、效益显著。

8.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全域覆盖,水平高。

9.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100%免费开放,免费开放经费100%落实,服务人次逐年增加。

10.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规则公示内容完备,位置醒目、更新及时。

11.区文图博三馆有3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100%镇街分馆有品牌服务项目。

12.文图博三馆每周服务时间100%达标,并做到公休日正常开放和错时开放。

13.其他公共文化设施(科技馆、纪念馆、青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有政策并实施,100%设施有免费服务项目。

14.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2个指标。即100%行政村每个月2场电影;100%的村每年开展6场戏剧或文艺演出。

15.区级图书馆按照公共图书馆法和国务院五部委文件要求建立总分馆制。

16.区级文化馆按照国务院五部委文件要求建立总分馆制。

17.区图书馆、区文化馆100%配置流动服务车并开展流动服务,并有完善的运行保障措施。

18.区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不少于63次。

19.区文化馆每年流动演出不少于16场、流动展览不少于13场。

(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9个指标)

1.建立网上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3个指标。区文化馆、区图书馆100%建有网站,区级馆和镇街分馆服务功能均达标;区博物馆有网站,网上展览不少于5项。

2.数字资源建设工作3个指标。区图书馆建成5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区文化馆建成4个以上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区博物馆建成3个以上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3.基层数字服务能力建设2个指标。镇街综合文化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文化室无线网络覆盖,数字服务项目健全。

4.统筹实施国家重大数字文化工程。建成综合性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五)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4个指标)

1.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取得明显成效。

2.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工作机制,有制度、有项目、有队伍、有成效。

3.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有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有低价场次或门票。

4.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有扶持资金;文化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六)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3个指标)

1.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管理制度完善,协调有力,公共文化项目在基层实现有效统筹。

2.推进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工作。落实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3.公共文化机构和重大文化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工作(8个指标)

1.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按照国家指导标准、北京市“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和本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测算经费,纳入预算、安排资金。

2.镇街综合文化中心人员数量达标。工作人员3名以上,人员编制达标,文化站做到专干专用。

3.100%行政村和社区至少有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组织员,社区设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4.区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比达标。区文图博三馆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高于70%。

5.区文图博三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6.制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100%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7.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每年达到60课时。

8.建立群众业余文艺团队。每个社区、村都有3支业余文艺团队。

(八)其他方面的建设工作(3个指标)。

1.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100%。

2.健身场地、设备和活动达标。

3.区工会、共青团、妇联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要求,成绩突出。

(九)首都特色指标内容(5个指标)

1.镇街图书馆、村社区图书室“一卡通”覆盖率达到100%。

2.出台利用本区老旧厂房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有利用老旧厂房、文物腾退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功案例。

3.加强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相关工作。出台政策文件,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4.荣获国家级文化类先进集体、个人奖,以及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一等奖。

5.圆满完成承担国家级重点公共文化任务或试点工作,成绩突出。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建设期(2020年5月—2020年6月) 

全面启动,明确任务。深入调研,摸清现状,对接标准,理清差距。成立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建设实施方案,并作为密云区政府文件下发全区,形成全区建设合力。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期(2020年7月—2021年8月)

深化认识,全面推进,逐项落实。进一步落实建设实施方案,各部门、各镇街按照全区实施方案内容,制定本部门、本辖区推进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与项目牵头单位明确工作机制和内容,确保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加强宣传,提升全区群众对建设示范区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期(2021年9月—2021年10月)

深入开展,攻坚克难,全面达标。集中力量推进难点项目。以建设为契机,加速提升我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品牌,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化。邀请市文旅局到我区进行建设示范区初验工作,提出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为迎检做准备。

第四阶段:全力迎检期(2021年11月-2021年12月)

对接指标、系统盘点、固强补弱、确保成效。邀请专家组对示范区建设进行验收,力争建设成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序的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全区对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成立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与密云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致)。领导小组下设5个推进工作组和20个镇街建设工作组,建立“1+5+20”的组织架构。坚持领导小组调度工作制度,按季度、分阶段研究各办公室工作方案、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基层开展建设工作。坚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联席会,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坚持各办公室月例会制度,协调工作推进和具体问题。

(二)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完善人大、政协监督、效能监察、舆论监督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综合监督体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大视察调研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要求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建设工作激励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力度。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动态反馈。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财政保障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形成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资金、市级财政、社会资金作为补充的多途径投入方式。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保障基层文化设施达标工程建设。设立建设示范区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建设示范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和引导撬动作用,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建设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建设示范区工作的宣传和动员,制定新闻宣传方案,形成全社会关心建设、参与建设和监督建设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区新闻媒体的作用,定期展示最新建设成果。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设立专职信息员,每月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报送建设进展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示范区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单位年度考核指标,形成监督考核机制。在各镇街中加强宣传,提高各镇街对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区建设示范区的氛围。

(二)集中力量,突破难点。对各建设项目开展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对接标准,理清差距。对于基础设施、基层组织机构等差距较大、难度较大的项目,要充分整合地区资源,各部门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促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三)保证进度,狠抓实效。各工作组根据实施方案的总体安排,认真研究示范区项目指标任务分解表内容、考核方式,结合现状,制定各项目具体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进度推进。

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潘临珠 区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龚宗元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  组  长:葛俊凯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方建卿 副区长

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党研室、区委网信办、区直机关工委、区发改委、区文旅局、区教委、区科委、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体育局、区统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规自分局、区税务局、区公路分局、区投资促进中心、区园林服务中心、区农业服务中心、区融媒体中心、区文联、区档案馆、区经济开发区、区生态商务区、水库综合执法大队、司马台雾灵山管委会和二十个镇街(地区)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化和旅游局。

主  任:葛俊凯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主任: 方建卿 副区长

成  员:宋印双、赵志政、李東方、吴成刚、张志华、张天杰、骆腾麒、胡书英、李冬雨

联络员:彭伍建、马凤德

联系电话:69046081 69041652

领导小组下设5个推进工作组和20个镇街建设工作组。

5个推进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职 责:承担建设示范区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我区创建工作的牵头策划、总体部署、协调保障工作;牵头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协调调度、督查指导,定期了解各建设工作办公室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北京市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及验收标准;与市文化和旅游局保持有效沟通、对接;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组    长:方建卿 副区长

副 组 长:赵志政 区文旅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社工委民政局、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局、区统计局、区规自分局、20个镇街

办公室设在文旅局。

主    任:赵志政 区文旅局局长

副 主 任:胡书英 区文旅局副局长

成    员:彭伍建、马凤德、尉红英、宋歆鑫、赵文利、唐勇、郑宝永,各镇街文化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69046081、69041652

2.政策制度研究组

职 责:加强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工作,下发相关政策文件,设立创建专项经费,并将创建工作纳入各镇街绩效考核;制定和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宣传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公共文化服务有创新,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组    长:葛俊凯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方建卿 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统计局、区社工委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

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

主    任:赵志政 区文旅局局长

副 主 任:宋印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東方 区发改委主任

吴成刚 区财政局局长

成    员:骆腾麒、王永福、魏宝俊、胡书英、

联系电话:69046081、69041652

3.建设推进组

职 责:按照《北京市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分解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改扩建、接收配套、整合资源等多种方式,指导、推进各项指标建设工作和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组    长:方建卿 副区长

副 组 长:赵志政 区文旅局局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委编办、区委网信办、区武装部、区团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发改委、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社工委民政局、区国资委、区人力社保局、区环境生态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政务服务局、区公路分局、区体育局、区经信局、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经管站、区人防办、区科协、区经济开发区、区生态商务区、20个镇街

办公室设在文化和旅游局。

主    任:赵志政 区文旅局局长

副 主 任:胡书英 区文旅局副局长

成    员: 彭伍建、马凤德、宋歆鑫、尉红英、赵文利、郑宝永、唐勇,各镇街文化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69046081、69041652

4.信息宣传组

职 责:负责制定建设示范区新闻宣传方案;策划实施建设工作的整体宣传动员;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挖掘创建经验、典型事迹,展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最新成果并形成示范效应。

组    长:葛俊凯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 组 长:宋印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融媒体中心、区网信办、20个镇街

办公室设在区委宣传部。

主    任:宋印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主 任:孙明朝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骆腾麒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胡书英 区文旅局副局长

成    员:彭伍建、马凤德、区融媒体中心1人、20个镇街文化中心主任

联系电话:69046081、69041652

5.督导检查组

职 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加大视察调研力度,强化创建督导,指导基层落实创建任务。将创建工作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内容,要求不达标的责任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创建工作激励机制,加强工作考核力度。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动态反馈。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组    长:葛俊凯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副 组 长:方建卿 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审计局、区融媒体中心

办公室设在宣传部。

主    任:宋印双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副 主 任:赵志政 区文旅局局长

成    员: 孙明朝、骆腾麒、胡书英

联系电话:69046081、69041652

20个镇街建设工作组:

20个镇街分别成立建设工作组,镇街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属地的原则,对照《北京市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指标任务分解内容,具体实施建设工作。


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

本标准分为九个部分,共34项,70个指标。其中:

一、总体评价:4项、4个指标

二、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5项、14个指标

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效能:6项、20个指标

四、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4项、9个指标

五、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4项、4个指标

六、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3项、3个指标

七、公共文化服务保障:6项、8个指标

八、其他方面:1项、3个指标

九、首都特色指标:1项、5个指标


序号

指标

指标评定

指标说明

验收细则

总体评价




1

创建工作组织情况

领导重视

政策措施

创建经费

创建考核

优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下发相关政策性文件;建设专项经费充足并落实到位;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与建设前相比权重明显提高。

提供材料:有关资料和经费划拨证明。

达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专题研究部署过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下发相关政策性文件;设立创建专项经费并落实到位;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发展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占一定权重。

未达标


上述要求如有一项未落实即为不达标。

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优秀


制定规划,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100%落实。

提供材料:有关文件,创建规划和规划落实一览表。

达标


制定规划,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80%以上落实。

未达标


未制定规划;或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低于80%。

3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优秀


已制定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或全市各部门主要干部进行过学习培训;开展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推广;文化系统组织过专题培训。

提供材料:有关文件、方案、资料。

达标


已制定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开展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推广;文化系统组织过专题培训。

未达标


未制定工作方案或已制定但尚未贯彻落实,未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

4

公共文化服务创新

优秀


形成一批在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内容方式、服务效能、社会化发展、绩效评价等方面有创新性的做法和经验,特色鲜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以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推广,并产生较大影响。

提供材料:经验总结材料,宣传推广及产生影响的佐证材料。

达标


形成一批在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内容方式、服务效能、社会化发展、绩效评价等方面有创新性的做法和经验;在本市范围内具有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

未达标


创新不明显,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不够。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




5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



指标说明:

1.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按照常驻人口计算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其中,含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2.打破行政区划,满足辖区居民步行15分钟至少达到一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有空白区域应补建区域级、社村级公共文化设施。

提供材料:

1.常驻人口数据。

2.公共文化设施名单和建筑面积。

3.区域内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图。包括公共文化设施名单及百度经纬度坐标。

5-1

全区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标

优秀


达到年度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目标。


达标


80%达到年度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目标。

未达标


80%以下年度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目标

5-2

步行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覆盖率

优秀


步行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覆盖率100%。

达标


步行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覆盖率98%。


未达标


步行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覆盖率98%以下。


6

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指标说明:

1.非遗展示馆可以不独立设置。

2.在建中的设施是指已经立项、纳入预算、完成设计并已开工建设的设施。

3.未参加评估定级的,区级文化行政部门应实地核查并提供达到相应部颁等级标准的佐证材料。

提供材料:

1.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建设面积、建成时间、等级等)一览表和证明资料。包括最近一次评估定级证明文件。

2.在建中设施的建设项目立项、项目投资、馆舍设计的有关文件。

6-1

区级设施建设

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优秀


设置率100%,100%建成并运行。

达标


区级图文博三馆齐全。

未达标


区级图文博三馆有缺项。

6-2

区级图书馆达标情况

优秀


100%达到部颁二级馆以上标准。

达标


80%达到部颁二级馆,其余全部达到部颁二级馆必备条件要求。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6-3

区级文化馆达标情况

优秀


100%达到部颁二级馆以上标准。

达标


80%达到部颁二级馆,其余全部达到部颁二级馆必备条件要求。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7

图书馆建设六项指标



指标说明:

1.藏书量包括区级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总藏量;其中乡镇(街道)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藏书要求进入公共检索系统。

2.人口为本区域常住人口。

3.以现场抽查图书馆检索系统数据为依据。

4.辖区内的市级、国家级馆藏书量,可以按常住人口比例折算到示范区城市的藏书量。

提供材料:各级图书馆(室)藏书量,年新增图书量、到馆人次数量、借阅流通量、数字资源量一览表。

7-1

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

优秀


≥1.2册

达标


1册。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7-2

区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次数

优秀


≥1.1次。

达标


1.0次。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7-3

人均年增新书

优秀


≥0.07册

达标


0.06册。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7-4

人均到馆次数

优秀


≥0.6次。


达标


0.5次。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7-5

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

区级馆不低于31.5TB,乡镇(街道)级馆不低于4.2TB

优秀


区级、乡镇(街道)级馆100%达标。

达标


区级馆达标、乡镇(街道)级馆70%以上达标。


未达标


区级馆未达标或乡镇(街道)级馆达标不到70%。

7-6

乡镇(街道)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1.2册(件),藏书量不少于1万册(件),50种报刊杂志,年新增图书不少于100种(90种);行政村(社区)图书室不少于3000册(件)、25种期刊,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册。以上设施至少提供五类报纸(党报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健康文摘类),每天更新不少于2份报纸。

优秀


超过对应指标。

指标说明:藏书量是指收存于本级图书馆室的各类藏书的总量(益民书屋计算在内)。人口为本区域的常住人口。以上年度图书馆的统计报表数据为依据。

提供材料:图书馆(室)上年度藏书量、年新增图书量、到馆人次数量、借阅流通量一览表和上年度报表。


达标


达到对应指标。


未达标


低于对应指标。

8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8-1

达标率

优秀


设置率100%。建筑面积100%达到按常驻人口对应数值。单独设置率100%。

指标说明:

1、单独设置是指文化中心没有设在政府办公用房内,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使用同一场地的,独立成区,并设有专用出入口。

2、功能完备是指:设有多功能厅、图书室、培训教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有室外活动场地。

提供材料:上一年度乡镇(街道)文化站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面积、建成时间、投资、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人员、设备等。

达标


设置率100%。100%乡镇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100%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单独设置率高于80%。

未达标


设置率不到100%,或其中有不足300㎡的站,或单独设置率低于80%。。

8-2

功能完备率

优秀


用房设置完备率100%,设备完备率80%,室外活动场地完备率80%。

达标


用房设置完备率100%,设备完备率和室外活动场地完备率有一项未达标。

未达标


用房设置完备率不到100%,或设备完备率和室外活动场地完备率均未达标。

9

村(社区)综合文化室

优秀


设置率100%。建筑面积100%达到按常驻人口对应数值。功能齐全。

指标说明:“功能齐全”指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有文化广场。

提供材料:上一年度村(社区)综合文化室一览表和相关资料,内容包括:面积、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未建成的提供立项、投资等证明材料)。

达标


设置率≥90%。行政村综合文化室建筑面积不少于300㎡,社区综合文化室不少于200㎡。功能齐全。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效能




10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0-1

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优秀


已经出台了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全面落实。

指标说明:依据国家指导标准和本市“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制订本区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具有区域特色,相关指标要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提供材料: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等相关材料。

达标


已经制定了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基本落实。

未达标


尚未出台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10-2

建立文化扶贫机制

优秀


机制完善,效果显著。

指标说明:针对本市对应扶贫地方制定的扶持措施。

达标


机制比较完善,有一定效果。

未达标


尚未形成机制。

10-3

建立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机制

优秀


机制完善,效果显著。

指标说明:有针对特殊群体(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公共文化服务的文件、制度和实施效果材料。

达标


机制比较完善,有一定效果。

未达标


尚未形成机制。

10-4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

优秀


100%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

提供材料: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特殊群体服务项目一览表。

现场检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针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和设施。

达标


80%以上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

未达标


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不到80%。

11

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




11-1

制定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服务规范标准

优秀


公共文化设施建立了全面系统的标准规范。

提供材料:

1、有关政策标准规范文件。

2、创新性项目及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

现场检查:

“菜单式”和“订单式”服务、群众文化需求反馈、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实施情况。

达标


部分公共文化设施建立标准规范。

未达标


公共文化设施缺乏标准规范。

11-2

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

优秀


已经建成,成效显著。

达标


初步建成。

未达标


尚未建立。

11-3

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优秀


服务方式创新、效益显著。

达标


初步建成个别试点。

未达标


没有建立、服务方式陈旧。

11-4

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

优秀


全域覆盖,共建共享水平高。

达标


共建共享水平较高。

未达标


服务缺乏统筹。

12

免费开放




12-1

10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免费或优惠开放

优秀


100%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地方政府分担经费100%落实,服务人次逐年明显增加。

指标说明:

1、免费开放经费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分担资金。资金到位,无截留、无冲抵。2、地方政府分担经费落实率不足50%是指下列两种情况之一:第一,地方政府分担经费总量落实率不足50%;第二,获得地方政府免费开放分担资金的公共文化机构数量占机构总数不足50%。

3、服务时间:博物馆每周不少于42小时;文化馆(站)、图书馆每周不少于56小时。

4、错时开放是指公共文化机构的开放时间在总量确定的前提下与公众正常工作时间适当错开。

提供材料:

1、政府关于免费开放的文件和具体要求。

2、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分担资金拨付的具体文件和凭证。

3、上一年度各馆(站)免费开放服务项目、经费、每周开放时间、受益人数一览表和证明材料。

4、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品牌服务项目一览表和相关材料。 

现场检查:服务场所服务公示(服务项目、时间、内容及公示时间等),开放时间,品牌项目。

达标


100%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地方政府分担经费基本落实,服务人次逐年增加。

未达标


免费开放地方政府分担经费落实率不足50%。

12-2

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录并公示

优秀


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规则公示内容完备,位置醒目、更新及时。

达标


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规则公示内容完备。

未达标


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规则公示内容不完备。

12-3

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形成3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

优秀


100%区级馆2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100%乡镇(街道)级馆有品牌服务项目。

达标


100%区级馆有2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80%以上乡镇(街道)级馆有品牌服务项目。

未达标


上述两项有1项未达标。

12-4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每周服务时间达标

优秀


100%达标,并做到公休日正常开放和错时开放。

达标


100%达标,并做到公休日正常开放。

未达标


有开放时间不达标的馆、室,或公休日未正常开放。


12-5

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优秀


有政策并实施,100%设施有免费服务项目。

指标说明: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包括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提供材料:有关文件和上一年度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情况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活动区域面积、免费服务项目、免费开放服务人次。

达标


60%设施有免费服务项目,尚未制定政策。

未达标


有免费服务项目的设施不到60%。

13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




13-1

每个行政村每月2场电影

优秀


100%的村达标。

提供材料:上一年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项指标一览表和证明资料。

达标


80%的村达标。

未达标


20%以上的村没有达标。

13-2

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6场戏剧或文艺演出

优秀


100%的村达标。

达标


80%的村达标。

未达标


20%以上的村没有达标。

14

总分馆制建设




14-1

区级图书馆建立总分馆制

优秀


已按照公共图书馆法和国务院五部委文件要求建立总分馆制。

指标说明: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当地特点的以县级公共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图书室等为分馆或者基层服务点的总分馆制,完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和配送体系,实现通借通还,促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向城乡基层延伸。总馆应当加强对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业务指导。

提供材料:建立总分馆制的文件、方案草本、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会议纪要。

达标


初步建立总分馆制,在部分区域内实现“通借通还”。

未达标


建立总分馆制进展缓慢。

14-2

区级文化馆建立总分馆制

优秀


已按照国务院五部委文件要求建立总分馆制。

指标说明:按照文化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文公共发﹝2016﹞38号)要求,县级文化馆总分馆制主要是整合县域内群众文化艺术资源,加强对县域内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艺辅导、送戏下乡、队伍培训以及演出器材设备调配等方面的统筹。

提供材料:建立总分馆制的文件、方案草本、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会议纪要。

达标


初步建立,实现部分总分馆功能。

未达标


建立总分馆制进展缓慢。

15

流动服务




15-1

配置流动服务车并开展流动服务

优秀


100%配置(包括社会化方式配备),并有完善的运行保障措施。

指标说明: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或以社会化方式配备流动服务设施设备。

流动服务包括文化下基层项目、流动文化服务项目和城市援助农村项目等。

提供材料:

1.重要文化项目有关文件和实施材料。

2.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流动服务一览表。

3.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的,要有相应证明材料。

达标


100%配置(包括社会化方式配备)。

未达标


未达到100%。

15-2

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

优秀


63次/馆

达标


52次/馆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15-3

文化馆每年下基层服务

优秀


流动演出16场/馆,流动展览13场/馆。

达标


流动演出13场/馆,流动展览11场/馆。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




16

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




16-1

建立网上图书馆(区级公共图书馆100%建有网站)

优秀


100%建有网站,区级馆服务功能均达标。

指标说明:

服务功能达标是指:图书馆网站应有信息发布、文献检索、数字文献阅览、视频阅览、读者服务、信息咨询等6项功能。

博物馆网站应有资讯、展示、典藏、活动、服务等5项功能。

文化馆网站应有信息发布、艺术欣赏、网上培训、活动开展、咨询指导5项功能。

提供材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网站建设一览表(包括:建立时间、网址、栏目设置、点击和下载次数)及证明材料。

上网检查。

达标


100%建有网站,区级馆和80%以上乡镇(街道)级馆服务功能不少于5项。

未达标


未达到100%建有网站,或区级馆和80%以上乡镇(街道)级馆服务功能不足5项。

16-2

建立网上博物馆(区级博物馆建有网站)

优秀


建有网站,服务功能不少于5项。

达标


建有网站,网上展览不少于4项。

未达标


未建网站或服务功能不足4项。

16-3

建立网上文化馆(区级文化馆100%建有网站)

优秀


100%建有网站,区级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服务功能均达标。

达标


100%建有网站,区级馆和80%以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服务功能不少于5项。

未达标


未100%建有网,区级馆和80%以上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服务功能不足5项。

17

数字资源建设




17-1

区级图书馆

优秀


建成5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现场检查:数据库具有一定规模、便于检索。

达标


建成4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未达标


不足4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17-2

区级文化馆

优秀


建成4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达标


建成3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未达标


不足3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17-3

区级博物馆

优秀


建成3个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达标


建成2个地方特色资源数据库。

未达标


尚未建成。

18

基层数字服务能力




18-1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优秀


无线网络覆盖,数字服务项目健全。

现场检查: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达标


可以提供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资源。

未达标


数字服务能力较弱。

18-2

村(社区)综合文化室

优秀


无线网络覆盖,数字服务项目健全。

达标


可以提供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资源。

未达标


数字服务能力较弱。

19

统筹实施国家重大数字文化工程

优秀


已经建成综合性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指标说明: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提供材料:统筹实施数字文化工程建设的材料。

实地检查:查看服务网络平台,体验服务水平。

达标


启动了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未达标


尚未启动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




20

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优秀


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和目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取得明显成效。

提供材料:

具体实施方案和采购目录;采购工作档案材料;财政资金拨付清单。

达标


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和目录,成效初显。

未达标


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21

文化志愿服务

优秀


示范区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工作机制,有制度、有项目、有队伍、有成效。

指标说明: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有志愿服务品牌等。

提供材料:区有关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制度、项目、人员名册和总结材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名册。

达标


80%以上的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有文化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

未达标


有文化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的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不到80%。

22

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

优秀


出台了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有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有低价场次或门票。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制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成果材料。

达标


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有低价场次或门票;有公益性演出补贴经费。

未达标


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23

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

优秀


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有扶持资金;文化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达标


有群众文化团队扶持资金;文化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未达标


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




24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优秀


建立协调机制,管理制度完善,协调有力,公共文化项目在基层实现有效统筹。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统筹公共文化工作的方案、具体做法等材料。

达标


建立协调机制,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公共文化项目在基层能够统筹。

未达标


管理制度缺项较大、项目统筹不够。

25

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优秀


落实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达标


已经启动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未达标


试点工作进展缓慢。

26

绩效考核评价

优秀


公共文化机构和重大文化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考核方案和结果等相关材料;第三方评价的工作方案和结果等材料。

达标


建立公共文化机构和重大文化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

未达标


考核指标不具体,没有形成考核机制。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




27

资金保障

优秀


按照国家指导标准、“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和本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测算经费,纳入预算、安排资金。

提供材料;

1.上一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数据和相关资料。

2.提供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

达标


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资金;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高于本市平均水平。

未达标


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低于本市平均水平。

28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工作人员3名以上

优秀


人员编制达标,文化站做到专干专用。

指标说明:专干专用是指文化站人员年度直接从事文化工作的时间不低于240天。编制,按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文件执行;数量可以通过编制或购买岗位等方式实现。

提供材料:落实文化站编制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达标


人员数量达标,文化站做到专干专用。

未达标


人员数量未达标或专干不专用。

29

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组织员,社区设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优秀


配备率100%。

提供材料:

1.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的证明材料。

2.文化组织员名册。

达标


配备率80%以上。

未达标


配备率不足80%。

30

区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比

达标


区级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高于70%,县级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高于80%。

提供材料:机构人员名册(包括职称、分工等)。

未达标


有一项指标未能实现。

31

人员培训




31-1

区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优秀


有培训计划,100%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培训计划和人员培训台账。

达标


有培训计划,70%单位达标。

未达标


未制定计划或达标未到70%。

31-2

制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优秀


有培训计划,100%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培训时间5天。

达标


有培训计划,80%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培训时间5天。

未达标


未制定计划或达标未到80%。

31-3

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

优秀


每年达到60课时。

达标


每年达到50课时。

未达标


没有达到达标要求。

32

建立群众业余文艺团队

优秀


每社区、村都有3支以上业余文艺团队。

提供材料:有关制度和业余文艺团队一览表和情况。

达标


80%社区、村有3支业余文艺团队,其余不少于2支。

未达标


有3支业余文艺团队的社区、村不到80%,或没有业余文艺团队的社区村。

其他方面




33

广电、新闻出版及工青妇科体




33-1

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

优秀


覆盖率100%。

提供材料:

1.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部门提供有关指标、要求。

2.由示范区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达标


覆盖率达到本市要求指标。

未达标


覆盖率未达到本市要求指标。

33-2

健身场地、设备和活动

优秀


达标率100%。

达标


达到本市要求的达标率。

未达标


未达到本市要求的达标率80%。

33-3

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内容

优秀


达到相关政策要求,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由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提供中央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情况。

达标


达到相关政策要求,取得成绩。

未达标


未达到相关政策要求。

首都特色指标





34-1

图书“一卡通”覆盖率

优秀


100%覆盖乡镇(街道)图书馆、村(社区)图书室。

提供材料: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达标


100@覆盖乡镇(街道)图书馆,80%覆盖村(社区)图书室。

未达标


未达到达标要求。

34-2

利用本区老旧厂房、文物腾退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优秀


出台了利用老旧厂房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有利用老旧厂房、文物腾退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功案例。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达标


有利用老旧厂房、文物腾退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功案例。

未达标


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34-3

加强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相关工作

优秀


出台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政策文件。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达标


与部分中央单位、驻京部队共建共享,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未达标


相关工作进展缓慢。

34-4

荣获国家级文化类先进集体、个人奖,以及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

优秀


一等奖

提供材料: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网站公示截图。

达标


二等奖或三等奖

未达标


34-5

承担国家级重点公共文化任务或试点工作的。

优秀


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提供批复文件或任务书,工作方案,自评结果和完成情况总结。

达标


基本完成。

未达标


未完成或未承办。


密云区建设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指标任务分解表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任务

验收细则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创建工作组织情况

领导重视

政策措施

创建经费

创建考核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多次专题研究部署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下发相关政策性文件;建设专项经费充足并落实到位;纳入党建统领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与建设前相比权重明显提高。

提供材料:有关资料和经费划拨证明

区委宣传部、

区文旅局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和落实情况

制定规划,规划中提出的目标、任务100%落实。

提供材料:有关文件,创建规划和规划落实一览表。

区文旅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镇街

2020年5月30日

3

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北京市图书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已制定工作方案并贯彻落实;党委中心组或全区各部门主要干部进行过学习培训;开展了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推广;文化系统组织过专题培训。

提供材料:有关文件、方案、资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旅局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融媒中心、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4

公共文化服务创新

形成一批在公共文化体制机制、内容方式、服务效能、社会化发展、绩效评价等方面有创新性的做法和经验,特色鲜明;在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的推广价值和示范意义;以多种方式开展了宣传推广,并产生较大影响。

提供材料:经验总结材料,宣传推广及产生影响的佐证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融媒中心、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5

全区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达标

达到年度人均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目标。(市级标准:0.36㎡/人)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按照常住人口计算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其中,含社会力量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各镇街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社工委民政局、区统计局、区教委、区科委、区体育局、区总工会

2021年8月31日

6

步行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覆盖率

步行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覆盖率100%。

打破行政区划,满足辖区居民步行15分钟至少达到一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有空白区域应补建区域级、社村级公共文化设施。

区文旅局、各镇街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社工委民政局、区农村农业局、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

2021年8月31日

7

区级设施建设

区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剧院、非遗展示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设置率100%,100%建成并运行。

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建设面积、建成时间、等级等)一览表和证明资料。包括最近一次评估定级证明文件。

2.在建中设施的建设项目立项、项目投资、馆舍设计的有关文件。

区文旅局

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

2021年8月31日

8

区级图书馆达标情况

100%达到部颁二级馆以上标准。

提供材料:最近一次评估定级证明文件。

区文旅局

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9

区级文化馆达标情况

100%达到部颁二级馆以上标准。

提供材料:最近一次评估定级证明文件。

区文旅局

区文化馆

2021年8月31日

10

人均占有公共图书馆藏书

≥1.2册

1.藏书量包括区级图书馆、乡镇(街道)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总藏量;其中乡镇(街道)图书馆、社区(村)图书室的藏书要求进入公共检索系统。2.人口为本区域常住人口。3.以现场抽查图书馆检索系统数据为依据。

区文旅局、各镇街

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11

区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次数

≥1.1次。


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12

人均年增新书

≥0.07册


区文旅局、各镇街

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13

人均到馆次数

≥0.6次


区文旅局

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14

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

区级馆不低于31.5TB,乡镇(街道)级馆不低于4.2TB

区级、乡镇(街道)级馆100%达标。


区文旅局、各镇街

区财政局、区图书馆

2020年8月31日

15

乡镇(街道)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1.2册(件),藏书量不少于1万册(件),50种报刊杂志,年新增图书不少于100种(90种);行政村(社区)图书室不少于3000册(件)、25种期刊,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册。以上设施至少提供五类报纸(党报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健康文摘类),每天更新不少于2份报纸。

超过对应指标

指标说明:藏书量是指收存于本级图书馆室的各类藏书的总量(益民书屋计算在内)。人口为本区域的常住人口。以上年度图书馆的统计报表数据为依据。

提供材料:图书馆(室)上年度藏书量、年新增图书量、到馆人次数量、借阅流通量一览表和上年度报表。

区文旅局、各镇街

区财政局、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16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达标率

设置率100%。建筑面积100%达到按常住人口对应数值。单独设置率100%。

单独设置是指:文化中心没有设在政府办公用房内,与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使用同一场地的,独立成区,并设有专用出入口。

各镇街

区发改委、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文旅局

2021年8月31日

17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完备率

用房设置完备率100%,设备完备率80%,室外活动场地完备率80%。

功能完备是指:设有多功能厅、图书室、培训教室和共享工程活动室并配备相应设备,有室外活动场地。

提供材料:上一年度乡镇(街道)文化站数据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面积、建成时间、投资、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人员、设备等

各镇街

区文旅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财政局、区体育局

2021年8月31日

18

村(社区)综合文化室

设置率100%。建筑面积100%达到按常住人口对应数值。功能齐全。

指标说明:“功能齐全”指统筹建有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配有文化广场。

提供材料:上一年度村(社区)综合文化室一览表和相关资料,内容包括:面积、用房项目设置、室外活动场地面积等(未建成的提供立项、投资等证明材料)。

各镇街

区文旅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规自分局、区住建委、区科委、区科协、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体育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31日

19

制定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

已经出台了本地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全面落实。

提供材料:本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等相关材料。

区文旅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20

建立文化扶贫机制

机制完善,效果显著。

指标说明:针对本市对应扶贫地方制定的扶持措施。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发改委、区社工委民政局、区农村农业局、区教委、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

21

建立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机制

机制完善,效果显著。

指标说明:有针对特殊群体(包括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等)公共文化服务的文件、制度和实施效果材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社工委民政局、区农村农业局、区教委、区残联、区住建委、区妇联、区财政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22

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

100%有面向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或项目。

提供材料: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特殊群体服务项目一览表。

现场检查: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针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区域和设施。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残联、各镇街、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博物馆

2021年8月31日

23

制定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服务规范标准

公共文化设施建立了全面系统的标准规范。

提供材料:有关政策标准规范文件。

区文旅局

各镇街、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24

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

已经建成,成效显著。

提供材料:群众文化需求反馈实施情况

区委宣传部

区文旅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25

提供“菜单式”“订单式”服务

服务方式创新、效益显著。

提供材料:创新性项目及项目实施的有关文件。现场检查:“菜单式”和“订单式”服务实施情况。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各镇街、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博物馆

2020年8月31日

26

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

全域覆盖,共建共享水平高。

现场检查:区域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实施情况。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社工委民政局

区农村农业局、区教委、区残联、区住建委、区城市管理委、区妇联、区总工会、区文旅局

2021年8月31日

27

100%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免费或优惠开放

100%免费开放,免费开放地方政府分担经费100%落实,服务人次逐年明显增加。

指标说明:免费开放经费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分担资金。资金到位,无截留、无冲抵。

区财政局

区文旅局、区社工委民政局、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28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美术馆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目录并公示

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规则公示内容完备,位置醒目、更新及时。

指标说明:服务时间:博物馆每周不少于42小时;文化馆(站)、图书馆每周不少于56小时。

区文旅局

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29

美术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形成3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

100%区级馆2个以上品牌服务项目,100%乡镇(街道)级馆有品牌服务项目。

提供材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品牌服务项目一览表和相关材料。现场检查:品牌项目。

区文旅局

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30

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每周服务时间达标

100%达标,并做到公休日正常开放和错时开放。


区文旅局

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

2021年8月31日

31

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有政策并实施,100%设施有免费服务项目。

指标说明:其他公共文化设施包括科技馆、纪念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提供材料:有关文件和上一年度各类公共文化设施情况一览表和证明材料。内容包括:活动区域面积、免费服务项目、免费开放服务人次。

区委宣传部

区社工委民政局、区教委、区科委、区科协、区总工会、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32

每个行政村每月2场电影

100%的村达标。

提供材料:上一年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项指标一览表和证明资料。

区委宣传部

区农业农村局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33

每个行政村每年观看6场戏剧或文艺演出

100%的村达标。

提供材料:上一年度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三项指标一览表和证明资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农业农村局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34

区级图书馆建立总分馆制

已按照公共图书馆法和国务院五部委文件要求建立总分馆制。

提供材料:建立总分馆制的文件、方案草本、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会议纪要。

区文旅局

区图书馆、各镇街

2020年12月31日

35

区级文化馆建立总分馆制

已按照国务院五部委文件要求建立总分馆制。

提供材料:建立总分馆制的文件、方案草本、实施情况总结和相关会议纪要。

区文旅局

区文化馆、各镇街

2020年12月31日

36

配置流动服务车并开展流动服务

100%配置(包括社会化方式配备),并有完善的运行保障措施。

指标说明: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各配备1台以上流动服务车,或以社会化方式配备流动服务设施设备。提供材料: 1.重要文化项目有关文件和实施材料。2.文化馆、公共图书馆流动服务一览表。3.以社会化方式提供的,要有相应证明材料。

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37

图书馆每年下基层服务

63次/馆。


区文旅局

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38

文化馆每年下基层服务

流动演出16场/馆,流动展览13场/馆。


区文旅局

区文化馆

2021年8月31日

39

建立网上图书馆(区级公共图书馆100%建有网站)

100%建有网站,区级馆服务功能均达标。

指标说明:服务功能达标是指:图书馆网站应有信息发布、文献检索、数字文献阅览、视频阅览、读者服务、信息咨询等6项功能。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政府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图书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40

建立网上博物馆(区级博物馆建有网站)

建有网站,服务功能不少于5项。

提供材料:网站建设一览表(包括:建立时间、网址、栏目设置、点击和下载次数)及证明材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政府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博物馆

2021年8月31日

41

建立网上文化馆(区级文化馆100%建有网站)

100%建有网站,区级馆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服务功能均达标。

指标说明:文化馆网站应有信息发布、艺术欣赏、网上培训、活动开展、咨询指导5项功能。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政府办、区编办、区财政局、区文化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42

区级图书馆数字资源

建成5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现场检查:数据库具有一定规模、便于检索。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图书馆

2021年8月31日

43

区级文化馆数字资源

建成4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现场检查:数据库具有一定规模、便于检索。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文化馆

2021年8月31日

44

区级博物馆数字资源

建成3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

现场检查:数据库具有一定规模、便于检索。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博物馆

2021年8月31日

45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无线网络覆盖,数字服务项目健全。

现场检查: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各镇街

区政府办、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

2021年8月31日

46

村(社区)综合文化室

无线网络覆盖,数字服务项目健全。

现场检查:配备数字文化设施,具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网络电视、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文化共享工程数字服务产品,以及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的数字服务资源。

各镇街

区政府办、区文旅局、区财政局、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

2021年8月31日

47

统筹实施国家重大数字文化工程

已经建成综合性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

指标说明:统筹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图书馆、博物馆建设、直播卫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农村数字电影放映、数字农家书屋、城乡电子阅报屏建设等项目,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在基层实现共建共享。

提供材料:统筹实施数字文化工程建设的材料。

实地检查:查看服务网络平台,体验服务水平。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委、区融媒体中心、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48

建立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出台了指导性意见和目录,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取得明显成效。

提供材料:具体实施方案和采购目录;采购工作档案材料;财政资金拨付清单。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49

文化志愿服务

示范区建立了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工作机制,有制度、有项目、有队伍、有成效。

提供材料:区有关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制度、项目、人员名册和总结材料;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志愿者制度、岗位和人员名册。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50

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

出台了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有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有低价场次或门票。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制度、工作方案和工作成果材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密云大剧院

2021年8月31日

51

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

实施群众文化团队扶持项目,有扶持资金;文化类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区社工委民政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52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建立协调机制,管理制度完善,协调有力,公共文化项目在基层实现有效统筹。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统筹公共文化工作的方案、具体做法等材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53

公共文化机构建立法人治理结构

落实中宣部等七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要求,完成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提供材料: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区文旅局

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2020年12月31日

54

绩效考核评价

公共文化机构和重大文化项目的绩效考评机制完善;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考核方案和结果等相关材料;第三方评价的工作方案和结果等材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财政局、各镇街

2020年9月20日

55

资金保障

按照国家指导标准、“1+3”公共文化政策文件和本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测算经费,纳入预算、安排资金。

提供材料;

1.上一年度决算和本年度预算数据和相关资料。

2.提供有关文件和相关资料。

区财政局

区文旅局

2020年9月30日

56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中心工作人员3名以上

人员编制达标,文化站做到专干专用。

指标说明:专干专用是指文化站人员年度直接从事文化工作的时间不低于240天。编制,按中宣部、中组部、中央编办、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宣发〔2010〕14号)文件执行;数量可以通过编制或购买岗位等方式实现。

提供材料:落实文化站编制的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情况证明材料。

区编办、各镇街

区文旅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2021年8月31日

57

行政村和社区有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组织员,社区设有公共文化服务岗位

配备率100%。

提供材料:

1.有关政策文件和落实的证明材料。

2.文化组织员名册。

区财政局、各镇街

区文旅局、区人力社保局

2021年8月31日

58

区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比

区级公共文化机构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高于70%

提供材料:机构人员名册(包括职称、分工等)。

区文旅局

区人力社保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区博物馆

2021年8月31日

59

区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

有培训计划,100%单位达标。

提供材料: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培训计划和人员培训台账。

区文旅局

区图书馆、区博物馆、区文化馆

2021年8月31日

60

制定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

有培训计划,100%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培训时间5天。

提供材料:培训计划、人员培训台账。

区文旅局

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1

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

每年达到60课时。

提供材料:培训计划、人员培训台账。

区文旅局

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2

建立群众业余文艺团队

每社区、村都有3支以上业余文艺团队。

提供材料:有关制度和业余文艺团队一览表和情况。

区文旅局

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3

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

覆盖率100%。

提供材料:

区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部门提供有关指标、要求。

区委宣传部

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4

健身场地、设备和活动

达标率100%。

提供材料:

由示范区相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委宣传部

区体育局、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5

涉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工作内容

达到相关政策要求,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由区工会、共青团、妇联提供中央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情况。

区委宣传部

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6

图书“一卡通”覆盖率

100%覆盖乡镇(街道)图书馆、村(社区)图书室。

提供材料:提供有关资料和数据。

区文旅局

区图书馆、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7

利用本区老旧厂房、文物腾退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出台了利用老旧厂房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有利用老旧厂房、文物腾退等空间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的成功案例。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

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经济开发区、区生态商务区、各镇街

2021年8月31日

68

加强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相关工作

出台服务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政策文件。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文件,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提供材料:相关政策文件和工作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区委宣传部

区武装部、区文旅局

2021年8月31日

69

荣获国家级文化类先进集体、个人奖,以及国家级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

一等奖。

提供材料: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网站公示截图。

区委宣传部

各区直部门、镇街

2021年8月31日

70

承担国家级重点公共文化任务或试点工作的。

圆满完成任务,成绩突出。

提供材料:提供批复文件或任务书,工作方案,自评结果和完成情况总结。

区委宣传部

各区直部门、镇街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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